发布日期:2021-08-23 浏览次数:3938
2021年8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 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为促进风 电和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现就我省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 开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 论述,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发展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充分调 动各类市场投资主体积极性,统筹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规模, 推动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二、建立多元并网保障机制
1.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最低消纳责 任权重和我省规划目标,合理确定我省2021年和2022年风电、 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
2.鼓励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 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
3.除存量项目外,本次全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600 万千瓦,分两个批次进行竞争性配置,具体按照《安徽省 2021 年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安徽省 2021 年风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安徽省 2021 年煤电 灵活性改造新增并网规模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开展。
三、加快存量项目建设
1.2020 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 2020 年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以及竞价光伏发电项目 等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存量项目应按照规定时限建成 并网,未按时完成并网和全容量并网的,将收回未使用的保障 性并网规模,并对投资主体实施相应惩戒。
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接入。其中,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做好备案、电网接入等管理工作。
2.2021 年户用光伏发电国家财政补贴预算额度为 5 亿元, 度电补贴标准 0.03 元。请省电力公司组织市县供电公司集中 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按时汇总、及时公布和报送全省 2021 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户用光伏项目信息。
五、做好接网服务工作
省电力公司要组织市供电公司等单位,做好申报项目电网 接入审查工作,及时将审查意见反馈申报企业,并汇总报送我 局;按照国家要求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设 的衔接工作,优先承建配套送出工程,确保建设进度匹配;充 分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按照“能并尽并”的原则,简化接网 流程,推广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 接入服务工作。
六、其他要求
1.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电网 消纳能力等情况,坚持理性投资,注重防范风险;按照核准(备 案)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建设; 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
2.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在 落实好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规范有序开展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严格按照附件模版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要求对项目资格初 审和电网接入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于 9 月 3 日前将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局(新能源处)。
附件:
1.安徽省 2021 年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2.安徽省 2021 年风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
3.安徽省 2021 年煤电灵活性改造新增并网规模项 目竞争性配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