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21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次数:280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点工作,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2021年13个方面374项重点工作,由省长王清宪负总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将把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跟踪督查调度,强化推进落实。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改革开放新高地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全面开启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征程,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减碳。

     (1)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编制省级碳排放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3)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等。

     (4)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5)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

     (6)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8)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9)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